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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6月,由西安市房屋管理局、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地方税务局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公布西安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市房发
[2005]109号)》规定:凡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容积率在1.2以上,成交价格在4290元/平方米以内的房屋,可享受1.5%的优惠契税税率,否则按3%缴纳契税。
而前不久,由西安市房屋管理局等部门共同发布的《2007年上半年房地产发展报告》显示,2007年上半年住宅在售均价为3412元/平方米,较2006年同比增长6.09%。目前,西安房地产市场上每平方米单价高于4290元的楼盘也频频出现,于是有购房者不禁疑问,在房价快速上涨的今天,享受优惠契税的住房价格标准是否也该与“房价”俱进。
房价猛涨 新盘均价多突破4000元
据《2007年上半年房地产发展报告》显示,2007年上半年,城北住宅在售均价为3027元/平方米,较上年同比增长6.4%,增幅明显高于全市平均增幅。像白桦林居、雅荷春天、赛高国际街区、中登文景时代、西安印象等项目纷纷突破4000元/平方米的均价;高新区住宅均价为3625元/平方米,较上年同比增长5.07%,均价4000元/平方米以上的新盘更比比皆是。即使是整体表现不佳的城东和城西,上半年商品住宅均价也分别为3172元/平方米和3263元/平方米,新推出的鑫龙天然居二期、阳光丽城、华鑫学府城、凯森福景苑等楼盘,均价也达到了3500元/平方米的水平。而在售楼盘均价为3750元/平方米的城内,一些楼盘的价格更是达到了4500元/平方米以上。
快速上行的新建商品房价格,纷纷突破了享受优惠政策的4290元/平方米标准,也出现了一栋楼上,一部分住户享受1.5%优惠税率,而另一部分业主缴纳3%契税的“尴尬现象”。
政策解码 4290元/平方米为暂定标准
《关于公布西安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明确规定: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由西安市房屋管理局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制定,每年公布一次。在该价格未公布以前,暂以2004年西安市住房平均交易价格为准。
西安市房管局党政办公室副主任扈广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按照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实际上,各个城市执行标准时,可以按照“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最低1.2倍的标准和最高1.44倍来执行,而西安市于2005年6月公布的《西安市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中规定,暂以2004年西安市住房平均交易价格2980元/平方米为准并执行了最上限的1.44倍,就是有意识地扩大了可享受优惠契税的房价范围。
扈广杰说:“据我们掌握的信息,这几年西安房价总体上还是比较稳定的,没有出现普涨的局面。只是像曲江新区、西高新区等个别热点区域的个别楼盘出现了房价的剧烈猛涨。”但扈广杰表示,今年上半年房价同比涨幅高达6.09%,更多楼盘价格也迅速上涨,西安市房屋管理局将会根据市场情况,会同财政、税务等部门研究商议,推出新的“西安市住房平均交易价格标准”。
置业呼吁 优惠标准应随房价上涨而调高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在高层住宅和容积率普遍偏高,单套建筑面积普遍在144平方米以下,精装房日渐流行的今天,2004年2980元/平方米的平均交易价格早已被轻松超越了。
周小姐告诉记者,自己刚在城南买了一套小户型,面积也只有50平方米,价格却达到了4300元/平方米,如果按目前仍在执行的4290元/平方米标准,就需要按3%的税率缴纳契税,而同小区一期的业主房价只有3500元/平方米,是按1.5%的税率缴税,让人觉得心理很不平衡。她说,如果按2006年的住宅均价3044.1元/平方米为基数,以1.44为标准计算,享受优惠税率的标准就是4383.5元/平方米,就可以少缴契税了,那该多好啊!
她认为,随着外埠地产品牌的纷至沓来,西安的房价一年一个样,因此,西安市房管局就应该一年调整一次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让更多的购房者得到政策实惠。
而一地产专业人士认为,由于历史和经济以及多种社会原因,造成了西安房地产发展的不均衡,进而导致西安各个区域的房价也是各有千秋,为了体现相对的公平性,建议在今后公布西安市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时候,能否像北京一样,每年都能根据不同的土地级别推出住房平均交易价格,这样也可以在客观上起到平衡房价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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